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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私家车主遭遇倒钩,关注上海闵行"黑车"事件 -- 猪头笨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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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只要和罚款沾上边,都会赋予、并且扩大自身的执行权

只要一“打击”什么现象,就必然出现违法者如何处罚的条款;只要某个处罚能带来罚款,那就不仅要严抓,而且要尽可能张大口袋,就像出租车管理部门,不是黑车也要把你弄成黑车。

任何人都有寻利的本性,权力也不例外,所以,权力都存在被滥用的天然倾向,关键就是如何给它套个笼头。

回头看孙志刚。难民收容本来是个慈善的事,但是因为可以弄到钱,这就变成了一个产业。要不是产业链太长,吸血鬼太多,孙死得太惨,最重要的,要不是互联网这个新技术,这个产业如今还是一样的兴旺发达。

其实孙志刚案已经反应了这个问题:有罚款权的部门自身执法,自得利益,形成了一个正反馈的吸金机器,它先把确实应该归他管的吸进去(盲流,黑车),尽可能榨干(罚款),从表面上看完成了任务(遣送盲流,打黑车)。盲流和黑车毕竟就那么多,正常产业链很快就饱和了。然后呢?由于这是个正反馈的吸金机,它会自我膨胀,张大进料口,为自己创造原料来源,于是,孙志刚和上海的那些自己开车的好心人,便被这架机器吸进去了。由于某个齿轮咬合力过大,孙志刚不幸成为牺牲品。上海那两个呢,先一个损失了钱,不过他把事情捅到网上,准备拆开这个机器看一看;后一个,也将会损失钱(签了个什么字),另外还多陪了个小指头。

对孙志刚案反应出来的问题,国家采用的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温总一看,噢,遣送站还靠关人创收啊,废止“收容遣送办法”,实行新办法。完了。事实上,问题的根本是部门的罚款和执行权,也就是吸金能力。其实,远早于孙志刚时代,部门创收就已经实行了。比如,大名鼎鼎的城管,很早就有罚款处置的权力,其气势之大,甚至闹到外国人的游戏里面,成了中国元素。其他还有城建、计划生育、卫生、工商等等。现在你看,收容这头按下去了,黑车那头又浮起来。同时,只要罚款处置的权力还在某个部门手里,这些不同的吸金机器各自运行得滋润着呢。

楼下说了,“人民日报”发表了评论。依我看,评论只是讲道理,道理谁不会讲啊,我也能讲一骡车。人民日报也离执行层太远了,人具体部门办事讲的是流程,规范。所以,最终的结果,恐怕只是这几个个人免去罚款,先前的概不退还,今后还会用其他的钩子来钓。

乐观一点,钓鱼式的打黑车方式就此寿终正寝。能不能再乐观一点:结束部门罚款的自我操作模式。

通宝推:回旋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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