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七·五事件新披露的细节 -- 六千

共:💬100 🌺224 新:
全看分页树展 · 主题 跟帖
家园 资料:伊斯兰极端组织“伊斯兰解放党”(伊扎布特)

“伊斯兰解放党”音译“伊扎布特”,是一个国际极端组织,也是一个国际恐怖组织,创建于1952 年,前身是“穆斯林兄弟会”巴勒斯坦分支机构,其思想和理论来源是“泛伊斯兰主义”。为了兜售他们的反动主张,“伊斯兰解放党”不断利用宗教,向伊斯兰教民传播“穆斯林要与那些阻止他人自由选择伊斯兰的压迫政治体系作战,建立哈里发制度下由伊斯兰教法来制约的国家或地区”的主张,鼓吹要“通过暴力恐怖和‘圣战’,建立‘政教合一’的伊斯兰政权”。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他们通过暗杀、爆炸等一系列恐怖手段,在世界各国发展蔓延。

1999 年,“伊斯兰解放党”由中亚传入我国,并在乌鲁木齐成立新疆总部,形成了覆盖全疆的组织网络体系。他们与境内外“三股势力”沆瀣一气,极力在伊斯兰教民中物色、发展成员,建立了严密的组织体系,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歪曲伊斯兰教义,宣扬民族仇视,欺骗、蒙蔽群众,使一些群众,甚至个别党员、干部、教师、医生、职工特别是青少年深受毒害,有的误入歧途。同时,他们通过盗窃、抢劫、贩卖毒品、传销等手段秘密筹集经费、准备武器。他们的反动本质就是利用宗教,通过暴力恐怖活动,颠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人民政权,分裂祖国,破坏各族人民的团结、幸福和安宁。

1999年以来,“伊斯兰解放党”以宗教为掩护在新疆地区发展组织、吸纳成员,一方面向教民宣传极端和反汉排汉思想,离间群众与党和政府的关系;另一方面加紧进行暴力恐怖准备,企图拉起“圣战”的破旗,通过暴力恐怖手段推翻党的领导,颠覆社会主义制度,严重破坏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环境,阻碍了全区各族人民快步奔小康的步伐。“伊斯兰解放党”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暴力性。

进行暴力恐怖活动是“伊斯兰解放党”的本质特征。“伊斯兰解放党”在世界各国的发展蔓延最终都是通过暗杀、爆炸等一系列恐怖手段来实现的。在境外,20 世纪90 年代以来,特别是苏联解体后,“伊斯兰解放党”利用伊斯兰教迅速进入中亚地区,组建“敢死队”作为骨干力量,筹集了大量武器装备,并与“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基地”组织和塔利班这些国际恐怖组织同流合污,在乌兹别克斯坦制造了安集延骚乱事件及各种暴力恐怖活动,造成大量平民伤亡;在约旦,密谋暗杀国王、参与政变;在阿塞拜疆,组织成员用炸弹袭击外国大使馆。在境内,他们制订了暴力恐怖计划,准备在喀什地区制造政治影响较大的案件,第一步是试爆炸药;第二步是对地处偏僻的公安派出所实施爆炸;第三步是对警用车辆实施爆炸;第四步发动“圣战”。他们积极吸纳“兄弟会”、“东伊运”等暴力恐怖团伙涉案人员,大量筹集资金,秘密购买或制造武器弹药,加紧进行“圣战”武装准备,伺机发动“圣战”。只要时机成熟,他们必然要以“圣战”的名义,进行暴力恐怖活动。以上事实充分表明,“伊斯兰解放党”根本不是宗教组织,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暴力恐怖组织。

二是欺骗性。

利用穆斯林群众朴素的宗教信仰,欺骗、蛊惑群众,是“伊斯兰解放党”发展成员的主要伎俩。“伊斯兰解放党”曲解伊斯兰教义,打着自己是“正宗”的宗教旗号,恶意攻击、诋毁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攻击政府任命的宗教人士是不“正宗”的,鼓动组织成员为他们“正宗”的宗教献身。他们经常到清真寺窥视、寻找宗教信仰虔诚、有对政府和现实不满情绪的人,向他们宣传极端思想和“伊斯兰解放党”的主张,蛊惑他们加入“伊斯兰解放党”。他们还以“劝说”信仰伊斯兰教、向信教群众灌输一些伊斯兰教义中日常行为举止的约束为掩护,鼓吹“伊斯兰解放党”是为“真理”和“安拉”服务的,拒绝“伊斯兰解放党”就是拒绝伊斯兰教,只要群众接受了他们的劝说,再逐步给劝导对象灌输极端思想和暴力思想,为其实现目标埋下种子。为了欺骗、迷惑干部群众,表面上他们要求成员服从基层组织的管理、遵纪守法,不能抽烟、喝酒、打架赌博,甚至说基层组织的好话,向组织“靠拢”,造成老实本份的假象。暗地里挑唆群众对政府和现实的不满情绪,蛊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加入他们的组织,进行暴力恐怖活动。许多被发展的对象最初都不了解“伊斯兰解放党”纲领、章程,也不了解其推翻政府、建立“哈里发”政教合一国家的罪恶目的,因此接受“劝说”。目前“伊斯兰解放党”成员通过开办非法讲经点,向学经人员灌输该组织的反动思想,并从中物色对象,引诱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据不完全统计,1999 年以来,喀什区共查获“伊斯兰解放党”涉案人员近1300 人,抓获1085 人,刑事打击243 人,其中绝大多数是受欺骗、被蒙蔽的年轻人,目前还有大量涉案人员未被我们掌握。

“伊斯兰解放党”故意制造神秘。为了引诱群众,他们利用人们的好奇心,制造神秘感,明确规定组织成员之间不准使用现代通讯手段联络,不准询问真实姓名、住址等情况,一律以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或“手”、“腿”、“心”“青杏子”、“熟杏子”、“杏核”、“杏干”、“医生”等代号相称,故意营造神秘氛围,企图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其组织,为其分裂破坏活动服务。

他们大肆进行反动宣传。“伊斯兰解放党”组织成员歪曲事实,利用社会矛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编造谎言、歪曲事实,印制成小报、宣传册或传单,大量散发,混淆视听,蒙骗群众;利用互联网传递反动思想和实施暴力恐怖的方法。同时,还经常利用婚丧嫁娶等公开场合大肆进行非法宗教宣讲活动。2000 年以来,公安机关共查获“伊斯兰解放党”等“三股势力”的反动宣传书籍有70 余种5 万余册,反动小报20 余种10 余万张,反动音像制品5000 余盘。

三是极端性。

“伊斯兰解放党”既是暴力恐怖势力,更是极端势力,它既有思想上反社会、反人类的极端性,也有行动上使用暴力和恐怖手段,分裂国家,图谋把新疆从祖国大家庭分裂出去的极端性。他们公开散布极端思想,宣扬迷信,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对党员、干部和不信教群众进行排挤、歧视甚至人身攻击,使群众深受毒害。他们极力宣扬:“不能吃不做乃玛孜人家里的乃孜饭”、“家里不能张贴或悬挂女人画像”、“不能看电视,如果看了,下次做乃玛孜之前首先要净身”、 “女人必须戴面纱,而且从头到脚都要裹起来,不能露出一点皮肤”、“不戴面纱的女人不洁净”、“不要到政府规定的清真寺去做礼拜”、“女人要蒙面,禁止不蒙面在陌生男人面前大声说话”、“女孩子7 岁就要蒙面”、“女人不能在外面工作,必须在家里工作”等极端思想,在这种思想引导下,“伊斯兰解放党”组织成员的妻子都戴面纱,穿戴宗教氛围比较浓厚的服饰,亲属都笃信宗教,极端思想浓厚。尤其是“伊斯兰解放党”杜撰了“伊斯兰解放党八荣八耻”,主要内容是:以建立“哈里发”国家为荣,以退后为耻;以遵守安拉的法律为荣,以背离为耻;以帮助伊斯兰教徒为荣,以做叛徒为耻;以学习宗教知识为荣,以学“无神论”为耻;以所有穆斯林联盟为荣,以分离为耻;以追随伊斯兰真理为荣,以相信科学为耻;以服从穆斯林政权为荣,以服从“异教徒”为耻;以帮助穆斯林为荣,以帮助异教徒为耻。这种反动的荣辱观与中华民族一贯倡导的道德观、价值观、人生观背道而驰,与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背道而驰,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背道而驰,充分暴露出“伊斯兰解放党”反社会、反人类的丑恶面目。

“伊斯兰解放党”推翻现政府的反动主张和暴力恐怖手段的极端性,在中东一产生即遭到各国政府的严厉打压。它在沙特阿拉伯刚刚建立就被政府取缔,在约旦、叙利亚和土耳其等伊斯兰国家的活动都受到了严厉的打击。乌兹别克斯坦、俄罗斯等国家宣布“伊斯兰解放党”为恐怖组织,并禁止其一切活动。目前,世界各国都普遍将“伊斯兰解放党”列为非法的极端组织或恐怖组织予以取缔和严厉打击。

“伊斯兰解放党”的反动本质及其特点充分说明,它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党中央对此给予高度重视。2003 年1 月20 日,胡锦涛总书记作了重要批示:“要密切关注其动向,认真研究对策,绝不能使其坐大。关键是党内要统一思想,要有明确的政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处理“伊扎布特”组织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了“伊斯兰解放党”是以推翻世俗政权为目标的跨国极端政治组织,在我国境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等犯罪活动,必须依法打击、取缔的刑事政策,“伊斯兰解放党”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必定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我们与“伊斯兰解放党”的斗争,不仅是关系祖国统一、领土完整的重大原则问题,也是关系到各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大问题,是关系到我院改革发展稳定,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大事;我们与“伊斯兰解放党”的斗争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没有丝毫退让妥协的余地。“伊斯兰解放党”利用宗教制造舆论、煽动民族仇视,破坏社会稳定和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影响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从根本上损害了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是我们共同的敌人。

全看分页树展 · 主题 跟帖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