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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书生说披头(续) -- 屠狗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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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披头杂谈】谁是雷蒙琼斯?

时间回到了1961年。有一个名叫雷蒙琼斯(Raymond Jones)的年轻人走进了位于利物浦东区的NEMS唱片店,店主布莱恩爱泼斯坦(Brian Epstein)认得雷蒙琼斯是个经常光顾的顾客,热情接待了他。雷蒙琼斯问Brian他的商店是否有卖一张名叫《My Bonnie》的唱片。Brian从未听说过这张唱片,就反问雷蒙琼斯《My Bonnie》是谁唱的,有什么特别。雷蒙琼斯告诉Brian这张唱片是德国出版的,由歌星Tony Sheridan演唱,但是歌曲的伴奏和伴唱部分是由一个利物浦本地的Beatles乐队完成的。这个Beatles乐队现在就在利物浦的Cavern Club演出,非常受到欢迎。

唱片店的老板Brian Epstein出生于1934年,他是个没怎么上过学的人,又是个精明的商人。年轻的时候还学过一段话剧,后来继承了家里的NEMS唱片店,经营的有声有色,他看中的唱片都会有不错的销售成绩,同时他还在音乐杂志上开专栏介绍新唱片,因此Brian在利物浦和伦敦都有了点小名气。然而,有着远大志向和雄心的Brian并不甘心仅仅成为一个唱片商店的老板,他希望找到更大的机会,这次让他抓住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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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les演出的Cavern Club其实和Brian的唱片商店离得不远。连续三周,Brian每天都去那里看Beatles的演出。后来Brian回忆说,他到了Cavern俱乐部,立刻被披头士的音乐,节奏和他们的幽默感吸引了。后来Brian在后台结识了Beatles,那时候Brian和约翰及保罗还不熟,闲谈之际出于英国人的礼貌,Brian说请代我问候你们的母亲,没有想到约翰和保罗同时说“Our mother is dead”然后就大笑起来,闹得Brian哭笑不得,异常窘迫。这些小伎俩让Brian觉得Beatles他们的个人魅力也非常突出,Brian看中了约翰的聪明及保罗的狡捷。尽管Brian之前从没有过当过经纪人的经验,但他觉得眼前的团体值得一试,于是Brian决定要抓住这个机会,成为Beatles的经纪人。这时候年轻的Beatles也想借助Brian在音乐界的一点小名气谋得更多的发展,于是双方一拍即合。1962年1月24日,Brian和Beatles签订了5年的经纪合同。当Brian在合同上签下大名的时候,他们谁都没有预见到,一个充满了无限未来的团体,找到了他们的舵手,将要起飞了。

Brian和披头士的合同规定,每月毛收入的前1500镑,由Brian抽10%的佣金,超过1500镑的部分,Brian抽25%的佣金。这真是个相当高的比例,但奇怪的是披头士很痛快地答应了。大概披头士当时认为每个月1500镑就很多了,超过的部分他们也乐于和Brian分享。

Brian签下披头士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改变披头士的台风。在此之前,披头士们的台风非常散漫和自由,他们在台上抽烟,喝酒,吃东西,和观众刷贫嘴,他们穿着牛仔裤和皮夹克,他们的音乐随便的更改,随便地停止和开始,高兴了就演得好,不爽了就骂骂咧咧。这些毛病在Brian眼里,就是:此时的Beatles还非常不Professional。Brian为每人花费40英镑,购置了灰色镶黑边的毛料西服(Mohair Suit)和领带还有古巴式尖头皮鞋作为演出服;同时严禁他们在台上吃喝,抽烟和闲聊;Brian还为披头士们设计增加了舞台动作,演出结束的时候,4个人需要手挽手走到台前,露出天使般的微笑,同时鞠90度大躬谢幕,这个夸张的谢幕动作显然来自Brian早期学习话剧时候的谢幕步骤。对于这些要求,披头士们都接受了。Brian又打算对披头士的音乐风格指手画脚,这次列侬不高兴了,他对Brian说“You take care the percentage, and we take care the music.”当然Brian也要给披头士一些甜头,他给披头士的保底工资是每周每人50英镑,是披头士现在每周收入的两倍,乔治哈里森非常满意这个价码,约翰和保罗虽然接受了但并不很满意。Brian还大方地付清了披头士在附近饭馆和酒吧的200英镑的欠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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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披头士穿着Brian准备的灰色演出服,区别于早期的叛逆形象[/SIZE]

当然Brian还有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为披头士争取录音合同。仗着自己是开唱片店出身认识很多录音公司的人,Brian带着披头士的样带走访了很多录音公司,但是多数的公司听过Beatles的试音带后就干脆地拒绝了。Decca公司不但拒绝了Beatles,还羞辱了他们一顿。Decca公司对Brian说:“这种吉他组合已经不流行了”。Brian几乎跑遍了伦敦的大小录音公司,但是得到的结果都是拒绝,现在Brian只剩下EMI公司下属的Parlophone公司还没有造访过,因为Parlophone的音乐制作人George Martin休假去了。Brian决定孤注一掷,再试一次,他对EMI公司的负责销售的经理放出话来,如果这次不能和EMI签订合同,他的NEMS唱片店将来就不从EMI批发唱片了。

George Martin休假回来,听说了Brian的狠话,认为不如买Brian一个面子,见见Beatles也无妨,就请他们来公司试音。结果是George Martin 除了对鼓手Pete Best不满意外,觉得其他人还不错,尤其喜欢披头士他们的风趣幽默的谈吐。Brian为了拿下这个录音合同,主动放低了姿态,答应开除鼓手Pete Best,答应由自己的NEMS唱片商店购买一万张Beatles的唱片;还接受了EMI的苛刻的条件,即EMI公司每张唱片只能给Beatles一便士的版税,英国之外的销售每张版税半个便士。George Martin觉得这样的条件对于EMI公司简直是没有风险,于是就答应了给披头士一个合同。经过千辛万苦,Brian带领披头士终于得到了他们的唱片合同,录制完成了《Love Me Do》。

如果不考虑《Love Me Do》的艺术价值,单从商业价值本身来评判的话,《Love Me Do》这张唱片对于Brian和披头士来说,基本上属于赔本赚吆喝,没有什么利润。但是Brian包销的10000张唱片,计入了销售数字,帮助《Love Me Do》进入了畅销唱片排行榜。从客观上促进了英国歌迷对于披头士这个组合的认识,开始有人来找披头士开演唱会,披头士逐渐地从一支在利物浦有名的乐队成为了全英国有名的乐队,然后是他们的唱片销量越来越火。看到有利可图,EMI开始录制披头士的第二张单曲,然后开始录制专辑,然后是披头士的歌曲接二连三地登上排行榜的榜首,然后是更多的演唱会,更多的专辑销售,更多的榜首歌曲,一切都进入了爆发,一切都进入了有利的正循环,相互促进,披头士的声望和身价越发水涨船高,从唱片公司得到的版税自然也就大大提高了比例。此时此刻,那些在去年曾经拒绝过披头士的录音公司后悔得肠子都青了,尤其是Decca公司,他们几乎和披头士签约但是最后放弃了。还好,Decca公司能够从善如流,接受了披头士的建议,签下了披头士的朋友,另一个未来的超级组合“滚石乐队”(The Rolling Stones),赚了一笔。

Brian为披头士安排了高密度的演出行程,有时候在英国北部巡演,25天要演出27场。随着他们的名气日渐高涨,他们的足迹遍布了英国,整个欧洲,然后是入侵美国,再后是走向世界,日本,香港,菲律宾,澳洲都记录下了披头士演出的盛况。连续的高密度的巡回演唱会对于披头士的成员是个考验,幸好披头士的几个小伙子年龄都在二十出头,所谓的年轻火力壮,加上他们从前在汉堡演出时候的已经经历过类似的“地狱日程”,这些都让他们能够坚持下来。为了让队员们能有充沛的精力和活力来应付演出,Brian想出了一条毒计来刺激披头士:Brian安排演出承办商在开演前几分钟,为披头士准备一个大蛋糕,当蛋糕被推到披头士面前的时候,会有一个裸女突然从蛋糕里跳出来,然后披头士就大笑着开始吃粘在裸女身上的蛋糕(此处删去3600字),上台的时候,观众们就能看到四个生龙活虎的小伙子了。后来这个裸女蛋糕成了披头士上台演出前鼓舞士气的保留节目,如果哪次演出前没有这个节目,列侬就会骂骂咧咧。当然披头士的收入也是水涨船高,他们刚刚在英国巡演的时候,一场演唱会下来能挣个2000英镑,等后来他们入侵美国的时候,如果一场演唱会的收入不到2万英镑,Brian根本就不予考虑。如此密集的演出,还有录音,拍电影等一系列活动,Brian都替披头士安排得井井有条,忙而不乱。唯一的一次遇险是披头士在菲律宾无意间得罪了国母马科斯夫人,愤怒的菲律宾人殴打披头士的工作人员,堵住了通往机场的道路,几乎让披头士的难以登上飞机逃走,而菲律宾的税务局以披头士偷税的罪名扣押了Brian,直到Brian掏空了兜里的最后一分钱才让他们离开。

披头士的另外一项收入来自出售披头士的肖像权和冠名权给各种产品和印刷品。一时间,市场上标有披头士标志的各种产品充斥,披头士的假发、帽子、塑像;印有披头士图像的午餐盒、笔记本、纽扣、戒指、滑石粉,打火机和口香糖都早已卖得热火朝天。有的歌迷想让披头士时刻包围自己,于是 市场上马上出现了披头士墙纸。Brian对于各项产品的披头士标志使用权收费是每件产品售价的25%,外加一大笔签约费用。当然也有例外,一家利物浦的糕饼店老板是Brian父母的邻居,Brian允许他们买Ringo头像形状的烤面包,每个面包披头士只收1便士的权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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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印有披头士图案的泡泡糖和鞋[/SIZE]

仅在1963年至1964年的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披头士的收入就高达2000万英镑,Brian的佣金达到了500万英镑。原来的NEMS唱片商店变成了NEMS企业集团,Brian的雇员几乎有上百人,他不但是披头士的经纪人,也签下了另外几十个歌手,对于每个签约歌手,他抽取的佣金比例都是毛收入的25%。虽然按当时的市场价,经纪人佣金抽头的比例只有10%,但Brian的披头士经理的金字招牌还是让很多歌手趋之若鹜,争相送上门来让Brian剥削。

这个时间的披头士成员和Brian之间的关系是绝对的相互信任。披头士很少参与或者过问账目的事情。披头士接受采访的时候,经常有记者问:“你们现在挣多少钱?”披头士总是回答“很多,具体多少你去问Brian。”连非常有经济头脑的保罗也非常信任Brian,Brian拿来的合同之类他们看也不看就签字。披头士的消费Brian也全不过问,披头士无论是买一辆新车,或者一幢房屋,只是让对方把账单寄到NEMS公司,Brian立刻照单即付,毫不拖延,也不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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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一天,披头士开始对于他们的巨大的成功感到了厌倦,对于歌迷的欢呼和喜爱开始排斥。披头士几年前还在努力追求的“有名”“有钱”的目标早已实现了,现在他们想要做自己的音乐了。他们开始对于Brian给他们安排的密集的演出行程有了微词,开始消极怠工,开始和Brian有了矛盾。在美国的一系列演出中,场下数万歌迷巨大的欢呼和尖叫声盖过了披头士的任何声音,这时候披头士们所要做的就是在台上摆pose,并不需要开口唱歌,连列侬感到无聊时候用拳头在电子琴上乱砸乱划这种动作都会使看台上好几个女孩激动得昏倒。看到如此情景,候乔治哈里森说了一番充满哲理的话:“我觉得这一切就象是傻子进入了动物园,我们就是猴山里的猴子,那些看客就是傻子。我觉得我们只是歌迷的囚犯,有时连演唱会上唱什么歌都不能由自己决定。我们引以为豪的音乐只不过是用来取悦人们的工具而已。”加上此时列侬在接受采访的时候大嘴说出了“披头士现在比基督还流行”这样的话,美国南方的极端保守的教徒们开始砸毁披头士的唱片。借此机会,披头士不顾Brian的强烈反对,在1966年美国旧金山的Candlestick Park演出结束后,宣布他们将停止一切公开的演出,专门集中精力进行音乐实验和录音,成为了一支只出唱片而不演出的Studio Band。

此时,披头士的财富只能用巨大两字来形容。虽然没有了演出的收入,但他们的唱片销量不计其数,版税,各种代言,采访,产品授权等收入滚滚而来。披头士现在最痛恨的人名字叫作“Taxman”。披头士在1966年所得税的税率达到了英国收入所得税最高税率86%,他们的银行存款利息所得的税率更是变态的98%,他们现在头疼的事情是避税了。没有了演唱会业务的Brian开始专注于披头士的资产结构和税务整合,他开始率领披头士们与万恶的Taxman做斗争。Brian所能做的就是用披头士的资产来投资,开公司,把earned income转化为capital gain,这样能降低税率。连乔治哈里森也抽空写了一首歌,名字就叫《Taxman》,讽刺Taxman拿走了他们95%的收入,这首歌收入了Beatles的Revolver专辑。

Let me tell you how it will be;

There's one for you, nineteen for me.

Cause I’m the taxman,

Yeah, I’m the taxman.

[flash]http://www.youtube.com/v/jzLry3ABpV0[/FLASH]

披头士和Brian都开始疯狂地购置不动产来省税。Ringo Starr买下了影星Peter Sellers在伦敦的三栋房产;列侬买下了有17个卧室的豪宅和若干地产;乔治哈里森也买下了巨大的城堡样的豪宅,他前妻Patti Boyd回忆说有时候乔治和她分房而睡,她根本找不到乔治在哪个卧室,因为他们的豪宅有21个卧室;最有经济头脑的保罗麦卡特尼在苏格兰购置了大片的农场,在伦敦郊区也买了几百亩地,保罗还投资股市,并且买回了他自己早期的4首歌曲的版权。

Brian发现披头士的四人组合形式完全是凭着四个人的个人意愿组合而成的,并没有任何的法律约束和保障。有可能会发生象早年开除Pete Best那样的事情,即三个成员合伙开除另外一个成员。于是Brian决定要把披头士这个组合赋予法律的保障。他为披头士组建了合伙人制的Partnership公司,名字叫作“The Beatles &Co.”,这是个控股公司,是披头士四人组合的法律体现,也是披头士组合下面所有子公司孙公司的最高控股公司。Brian拟定的合伙人条约只规定了披头士成员不得开除其他的成员,却没有规定披头士成员不得自己退出乐队,因为Brian绝对想不到有人会在将来主动退出披头士乐队这个聚宝盆和摇钱树。在披头士控股这个公司之下,Brian开动他精明的商业头脑和才智,成立了无数的子公司,把披头士的庞大资产搬来搬去,来达到避税的目的。Brian还计划用披头士的钱成立一个庞大的有具体经营业务实体,就是将来的苹果公司。

Brian在披头士的经纪人位置上的最大的败笔来自他和Dick James等人成立了Northern Songs公司来管理和收取披头士歌曲的版税。本来Brian完全可以单独成立版权管理公司来管理披头士的歌曲版税,但是Brian希望借助于Dick James在电视界的门路和经验来拓展披头士在电视节目制作行业的业务,所以他轻率地用披头士歌曲版权入股,成立了北方歌曲公司。Brian还产生了一些私心,把他自己的NEMS公司也入股Northern Songs公司,而且披头士在这个公司中的股份没有达到51%多数控股,为将来的披头士歌曲版权的流失给麦克尔杰克逊埋下了伏笔。

Brian的个人生活实在是很平淡无奇,他没有结婚,没有子女。圈内人都知道Brian是个Gay,据说还和约翰列侬扯上一点瓜葛。Brian是个喜欢享受生活的人,吃最好的牛排,喝上好的红酒,抽云雀牌香烟,喜欢在赌场上一掷千金。过分的操劳使得Brian患上了神经衰弱的毛病,他工作和思考的时候需要不停地吃安非他明药片来提神,然后再吃下大量的安眠药才能入睡。

1967年8月27日,一直思考将要如何与Beatles续约的Brian吃下了六片安眠药还不能入睡,就喝下了一杯威士忌,于是长卧不起。药物与酒精的混合作用夺去了Brian的性命,享年3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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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Brian的突然离世,披头士们感到了诧异和震惊。在他们看来,Brian的离开,就好像茫茫大海里的一艘大船忽然失去了船长,披头士们显然根本没有准备。披头士虽然在音乐上得心应手,但是,面对庞大的业务和财富,他们措手不及。Brian的弟弟Cliff Epstein代理了一段披头士经理的位置,很快就证明Brian的弟弟根本就不是这块料,披头士的财务被搞得一团糟,新成立的苹果公司业务也是一团糟。保罗怒斥Cliff Epstein的作风就象是一个乡下人进城来卖家具。披头士开除了Brian的弟弟,然后是意见纷争开始,每个人都打算让披头士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前进。保罗打算出头取代Brian的地位,而其他人并不认可保罗在这方面的才能,自此,披头士的分裂隐隐露出了端倪。披头士们开始怀念死去的Brian。

Brian Epstein绝对是披头士这个团里里面除了Fab Four之外最经常被提到的一个人,人们天然地把Brian看成和披头士是一体的,约翰列侬和保罗麦卡特尼也都曾经在不同的场合说过同样的话:“如果说有一人可以被称为第五披头的话,那么这个人就是Brian Epstein。”其实以Brian对于披头士的贡献和在乐队中的地位来看,他被称为披头之父应该更加合适,虽然他的年龄并不比其他几个人大多少。人们都非常钦佩Brian的精明和有眼光,Brian用他的犹太人的精明和努力帮助Beatles获得了空前的艺术上和商业上的成功。

每次人们提到Brian发现Beatles的时候,都会顺便提到:是那个名叫雷蒙琼斯的年轻人走进了Brian的唱片商店,才给了Brian一个机会来发现并培养披头士。所以雷蒙琼斯这个名字在有关披头士的传记和报道中经常出现。久而久之,竟然传出了一个谣言,说苹果公司打算表彰和奖励一下这个雷蒙琼斯。于是利物浦和世界各地一夜之间忽然冒出了十几个名叫雷蒙琼斯的老头子,他们开记者会,上电视接受采访,还拿出各种证据,声称自己就是那个真正的雷蒙琼斯,自己才是导致发现披头士的key person。不过此时Brian逝世已久,谁也搞不清楚哪个才是真正的雷蒙琼斯了。所以,没有任何一个雷蒙琼斯从苹果公司拿到过半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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