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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两汉史杂谈(4)--论汉光武帝刘秀 -- 温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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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温相《论汉光武帝刘秀》读后杂记

 

  一、论出身

 

  谈到刘秀出身富农,以及好儒书卷,这都是文人治国的好榜样。

 

  不过有几点事迹,却少为人所周知:

 

  (一)兄长刘眶:刘秀发迹不在单打独斗,而是与其兄长两人连手,甚至吸收刘眶残部,因此刘秀很像后来的孙权,继承父兄(孙坚及孙策)所遗留的智谋及猛将。若说没有坚策就没有孙权,同样的,没有刘眶就没有刘秀。

 

  (二)更始手下:刘秀与刘眶原先都是汉帝刘玄(更始)的手下,后来刘秀强大后自行称帝(时人称之「铜马帝」,刘秀后来为光武帝),然后不断与更始交战,就在赤眉击溃更始后,刘秀再击败赤眉等人。要说是权臣也好,要说是识时务的俊杰也好,总之铲除昏庸的更始,为了广大人民幸福云云,极可能是事实。

 

  不过这不算刘秀的缺点,英雄向来不论出身,既然要论出身,以上不过谈谈刘秀的人际关系背景。

 

  二、善待功臣与治术

 

  汉光武帝自云:「欲以柔道行之。」而善待群属、不杀功臣,这是历朝各帝少有的优点。

 

  不过从汉光武帝治国以来,细察其所重信赏罚惩、强调君主治臣、以及主张君权取代三公,这些措施有点似曾相识,也就是重「法」、权「术」及位「势」。但是有人会问,「法」、「术」、「势」不是法家的三派吗?但是汉光武帝拳拳服膺儒术,儒法岂不冲突?但是若知道法家原是儒家的分支,就不难理解为何汉光武帝所强调的「柔道」居然与法家主张「法、术、势」心心相印。

 

  附带一提,所谓汉儒执政「以经代法」、「以经解法」甚至「春秋断狱」,指的都是利用「儒家」经典来执行法律,而非法家「律令」来执行法律。

 

  降纳杀兄仇人朱鲔且封以高官,这种器宇就不是量小之人能容之。君臣紧张时,向来是「狡免死、走狗烹。」但是能保全而不滥杀,或许这就是明君与昏君之别。

 

  能善于处理功臣,也就能善于治国平天下。白起于长平坑杀四十余万赵卒,汉光武帝收降三十万铜马,前者使秦国带伤,《史记》云:「今秦虽破长平军,而秦卒死者过半,国内空。」;后者使赤眉、绿林等人乐于降汉,两者优劣之别,立分高低。汉高祖大杀功臣,结果中枢为之一空,后来自惠帝以后,有二位汉帝继位,却被吕后一族把持,也就是汉朝世系依序为(汉高祖)、(汉惠帝)、(汉少帝)、(汉后少帝)及(汉文帝),如果没有陈平和周勃等老臣复兴汉室,汉室恐不姓刘。功臣空虚于内的最大缺点,就是引起皇族叛乱,因此汉朝就发生七国之乱;后来孙权不善待功臣之后,引起二宫之争以来,权臣与皇族屡屡叛乱,这也是陆机在《辩亡论》:「爰及末叶,群公既丧,然后黔首有瓦解之志,皇家有土崩之衅。」谈到东吴因没有人才而亡国。

 

  至于云台中兴名将,唯独缺少马太后之父马援,这可知在汉明帝的眼中,有所保留,这个印象就知汉明帝不如汉光武帝。

 

  三、军事统帅

 

  昆阳之战虽有吹嘘之嫌,但是用兵才能却着实颢现。

 

  王莽本保有昆阳,后来被更始派人攻占,于是王莽派兵夺回,然后刘秀成功求援并夹击,王莽兵败走。因此到底王莽有无真派四十三万同时共同包围昆阳,己不重要:刘秀能突围求救,已见其力战之军事能力;刘秀再能感召援兵,情势已打破独守孤城,此为说服之外交能力;刘秀能使守将坚持守城,足见其魅力(或说忠诚及信赖),这点并不容易。当年关羽征伐襄樊,江陵守将麋芳及公安守将士仁,说降就降;蒙古灭宋及满清入关,投降的人比战死的人还多,甚至不乏宋朝名将还愿为敌人效劳引路,举国皆叛之下,无人效忠,因此国家不得不亡。

 

  新朝建立时,就是许多汉臣气节不保,纷纷降敌投营,因此汉朝灭亡,因此汉光武帝极力建设新社会,也就是要断绝投降主义。

 

  刘秀少年老成,经验历练不亚于富于春秋之人,单纯军事的作战,并不足以「马上得天下」。因此政治与军事刚柔并济,才能外击其力而内怀其心,包括使辩士说降陈康而得邺城,以及令收守长而平鬲县五姓之乱,皆比「最下攻城」为佳。

 

  因为「百战百胜,非善之善战者。」若以周瑜攻南郡耗时一年、孙策围攻庐江二年计算,每一城都需一、二年的时间,几十城就需几十年连胜,但是人生有几个几十年呢?

 

  四、失误和局限性

 

  谶纬为时代的产物,个人不能跳脱时代的氛围,因此无可厚非,充其量不过为迷信。不过宗教影响人心甚??,僧兵向来敢死、伊斯兰教更以恐怖著称、十字军更是假借神明的伪善,不太能忽略时代对人的力量,人文环境此点不多着墨。

 

  但是土地兼并,倒值得一提。

 

  固然「富可敌国、贫者无立锥之地」甚嚣尘上,但是隋唐的《均田法》,赋予人民每人露田四十亩、桑田二十亩,应该消除兼并土地,但是仍有土地问题、贫富悬殊、民不聊生、战乱连连。这就不是土地平均分配给人民,就可解决贫富问题,刚好有的反例,可证明不抑兼并并不奇怪,那就是宋朝。

 

  司马光以为贫富来自于「勤惰不同」及「愚智不同」,应给有能力耕作的人多一点田,而少给无力耕作的人。若以「勤劳多耕」应多得诸田,故多产多获,相反的,仅占名额而不去耕作,或者生产效率低落之人,不应得田。苏辙在《制置三司条例司论事状》说:「城廓人户,虽号兼并,然而缓急之际,郡县所赖;饥馑之岁,将劝之分以助民;盗贼之岁,将借其力以捍敌。故财之在城廓者,与在官府无异也。」因此南北两宋,鲜有因土地纠纷而农民起义,著名叛变如方腊之变(称帝、建年号)也在短期镇压。

 

  再说东汉立国将近二百年,要扯土地兼并从汉光武帝开始有问题,东汉就不应如此长寿,早该被农民揭竿起义。汉末大地主出现于江东,《抱朴子.吴失篇》记载说会稽、吴郡曾出现:「牛羊掩原隰,田池布千里。」的大地主,但是魏、蜀、吴三国之中,就属东吴国祚最长,因此若说土地兼并的问题,两宋、东汉及东吴早应出问题。

 

  至于度田失度此事,这也是众说杂沓,但是应该视为成功镇压。

 

  建武十五年度田、翌年「考实」未尽职官吏(下场有降级、解职、下狱、流放及诛杀等)、然后才有「郡国大姓及兵长」大规模民变叛乱。这与赵翼在《二十二史札记》:「则是时民变,盖因度田起衅也。」完全相符。但是汉光武帝的仁慈处置:「听群盗自相纠摘,五人斩一人者,除其罪。其牧守令长坐界内有盗贼及弃城者,皆不以为罪。」是否暗示向豪强妥协呢?为何许多变乱只需「诛其首恶,余皆降服。」即可,这就扯到政治态度。

 

  土地问题与宦官、外戚等问题相当,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按曹操的手腕:「若欲治罪,当除元恶。」而不是全数杀尽,全部诛杀只是消灭眼前乱政之宦官,若是换来新的一批宦官,宦官乱政的机会仍然存在。在汉光武帝面临「青、徐、幽、冀四州」叛变,除非全部杀光、烧光、抢光,否则在安定优于一切之下,善加管理比全面扑杀更有利。所以汉、唐、明有宦官问题,但是宋、元、清却无宦官问题,这就是管理优劣之别。试想汉光武帝面临四州叛变,究竟是诛罪首罪,还是通杀无赦?曹操在官渡之后不追究众臣交通袁绍,如果真的量小不仁,又是一场血腥屠杀。

 

  再说汉光武帝对「赋田受禀,使安生业」,也很有问题,因为豪强就是有土有田的门阀,何必再给田以增加资产,而且锦上添花的诱因也不大,因此更不能视为度田失败的妥协屈服。其实答案很简单,就是移民夺根,离开祖业的魁帅大姓,就没有土地、资源及人脉,所以汉光武帝才会另外赐田,其实暗藏强夺原田的恶意。强迫数万人移民实边,只要官府补偿土地低于原居人民所弃田地,这种移民政策就算成功。因此地方豪强可以选择叛乱而战死,或是弃田他走而苟活,这才是汉光武帝的镇压高招。

 

  从后来的「诸郡坐租」及「明章之际,号次升平。」皆知,汉光武帝的土地政策开始收割累果。

 

  若真要谈失误,军事上放弃西域、边疆民族政策失明、君权剥夺相权后皇权不振以及造成外戚与宦官互斗等,皆可多谈,不过综观汉光武帝一生,仍是优点多于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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